縣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黑政規〔2017〕35號)文件精神,按照《黑龍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關于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批復》(黑財稅〔2018〕17號)文件要求,對我縣城鎮土地使用稅分等稅額標準重新確定,具體如下:
一、土地等級范圍
土地等級范圍不變,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地稅局關于調整樺川縣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范圍的批復》(黑財稅〔2014〕31號)文件執行。
二、分等年稅額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幅度為:9—1元,其中:一等9元/平方米、二等7元/平方米、三等3元/平方米、四等1元/平方米。
三、房地產開發用地適用的土地等級及稅額標準
房地產開發用地按項目所在地土地等級及稅額標準執行。本范圍和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同時《樺川縣人民政府關于執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范圍和分等稅額標準的批復》(樺政復字〔2011〕4號)文件廢止。
特此通知。